青瓜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豆豆小说网www.comfortcar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越青菱立马就把金大腿先放到一边:“先去我原来住的那里。”

她根本就不知道原主之前住哪里,说这话时都有些忐忑。

好在刘助不愧是总裁文里万能的助理,一听这话,立马就启动了车,明显是知道地址的。

越青菱暗自松了口气,又一次后悔自己前世没好好翻看那本小说。

明明那书里的炮灰女配跟自己一个名儿,怎么就只看了个大概没全文背诵呢?!

刘助车开得又快又稳,很快就到了一个公寓楼下。

“夫人,需要我陪您上去吗?”

越青菱果断拒绝:“没事,我东西不多,你在下面等着,我很快下来。”

说完不等人阻止,飞快开门下车进了公寓楼。

徒留刘助在后边尔康手。

虽然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,但也许是身体记忆,她还是很快摸到了熟悉的公寓门,指纹开锁。

一阵“哧嚓”的感应开门声,原主的房子向越青菱敞开。

越青菱几乎是屏息走了进去。

装修风格几乎和越青菱的喜好南辕北辙。

越青菱前世本就是个打工人,拼死拼活赚钱,好不容易攒到了首付,结果末世来了。

经此一役,她彻底明白了什么叫人生无常。

之后,她做任务归做任务,生活上始终秉持一个态度——早花钱早享受,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就别省。

因此,她的房子一直是基地里数得着的舒适。

而这个原主的房子,几乎只有公寓本身的硬装,软装上半点都没花心思。

夸张点说,完全就是个雪洞。

原主可是个明星啊!!

竟然连女明星标配的衣帽间都没有。

越青菱把整个房子翻了个底朝天, 才总算是在卧室床头柜抽屉里找到了几本日记。

这年头,竟然还有人写日记?!

越青菱看着日记本书页,轻呼出一口气,微妙地生出些许窥视别人秘密的别扭来。

从刚开始翻看的郑重,到越看越火大的生气,仅仅只用了十分钟。

“这什么渣男啊!靠!”

越青菱越看越生气,日记本里写得明明白白,那渣男张潇旗和原主从高中开始恋爱,大学后两地分居。原主大一就被星探挖掘签约进了星辰娱乐,开始有了不菲的收入。而张潇旗则借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乌孙悲欢

乌孙悲欢

wusunnimi
身为新任乌孙昆弥的母亲,须卜兰最近看到了不少势利小人的献媚嘴脸。仅仅在一个月前,他们还忙着讨好翁归夫妇和他们那个略显文弱的儿子元贵,那时候,须卜兰在城外的居所,是多么冷清啊…… 除了很少几个心向匈奴的忠义之士,长年没什么人肯来走动。如今,面对赤谷城里世俗人等过剩的笑容和争先恐后的进贡,互相之间的告密,须卜兰几乎要吐了。但她最想不到的,是那个女人的表现。当翁归猝死、泥靡继位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,那个几
玄幻 连载 0万字
最佳婚聘

最佳婚聘

画江
关于最佳婚聘:在他送来的聘礼里,她看中了妻子的名分;在她送来的嫁妆里,他看中了丈夫的身份;于是,她嫁,他娶。只关名分,无关风月。只是他不知道,随她而来的,还有一座神奇的藏书宝殿。当挺着大肚子的女子公然上门寻衅时,她微微叹息,抚住心口,压下那股怪异的感觉,微笑:“一切但凭夫君做主。”他微笑,执起她的双手,淡定:“可你是我的妻子。”--------------------已有完结v文《春梦有痕》,坑品
玄幻 连载 64万字
洛基子大冒险

洛基子大冒险

imsm
【子宫脱】洛基子大冒险:中秋灯会、大象玩偶、漫展猫娘、小张外传
玄幻 连载 11万字
穿书后我成了豪门阔太

穿书后我成了豪门阔太

静橙
文案:苏雅穿进一本豪门婚后小说中,成了书中的同名女配。她一下子拥有了完美多金的老公,和可爱懂事的小包子。但是,她还没来得及高兴,男主就来跟她谈离婚了。苏雅:行吧。她拿着离婚分来的钱去环球旅行,过上潇洒恣意的生活,好像也很不错。某天晚上,陆景琛将苏雅紧紧的拥在怀里,看向她的眸光深情又炙热:“这辈子我都不会跟你离婚。”划重点:1女主是原主,老公和儿子都是女主的。2女主很爱儿子。3对孩子不好的人是穿越者
玄幻 连载 24万字
黑人留学生侵占我家

黑人留学生侵占我家

蚂蚁冠军
【媚黑,系统,淫妻,送女】【确实是黄金,而且纯度很高。金币的花纹样式很新奇呐,是什么纪念周边吗?】听到金店老板确认是真金后,林渊的脑袋瞬间嗡嗡响动个不停,耳朵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。居然是真的,自己那古怪的梦境,在所谓的淫界中的冒险,击败怪物后获得的神奇奖励,居然真的能带到现实世界中!!!林渊走在路上,身体轻飘飘的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到天上,真是太不可思议了,太不可思议了!自己的经历,就跟那些突然获
玄幻 连载 3万字
未完待续的你

未完待续的你

陈毓华
有人说,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运,而遇见她,他却不知自己是幸还不幸,大男人vs小女孩,她之于他,会是“对的人”吗?他堂堂大总裁为个孩子在暗巷和流浪汉打架、脸上挂彩,后来甚至把她带回家,开始“收
玄幻 完结 7万字